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来源: | 日期:2022-01-04 | 作者:
 

12月25日,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市委书记、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史秉锐主持召开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庄建球、李哲、李军星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法治济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济源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济源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济源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系统部署了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加强重要领域和民生领域立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等重点工作,对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在学深悟透、为民服务、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要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区的正确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理念,统筹考虑改革发展形势、法治济源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着力研究破解当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济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法治建设的新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水平、上台阶。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要突出规划引领,扎实做好法治建设规划实施。不断健全全面依法治区的体制机制,推进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塑造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要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依法全面优化政府职能。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筑牢公正司法防线,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推进全民守法,培育良好法治环境。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加强党的领导,抓好责任落实,严格督导督查,形成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转发自济源日报)